法律声明

第 1 条 — 网站与应用编辑方

网站 www.flixbag.com 与 FlixBag 移动应用(以下简称“平台”)由以下主体编辑与运营:

公司名称FlixBag
法律形式单一股东简化股份公司(SASU)
注册资本1,000 欧元
注册地址53 rue hoffmann 92340 Bourg-la-Reine
SIRET 号[SIRET 编号]
RCS 号Bourg-la-Reine [编号]
总裁(出版负责人)ARNAUD KINTOHOU
邮箱contact@flixbag.com
电话+33 7 46 55 02 99
网站www.flixbag.com

第 2 条 — 托管服务商

平台由以下服务商托管:

  • 公司名称:Namecheap, Inc.
  • 法律形式:公司(Incorporated)
  • 注册地址:4600 East Washington Street, Suite 300, Phoenix, AZ 85034 USA
  • 电话:+32 2 216 19 71
  • 网站www.namecheap.com

托管服务商负责平台技术基础设施的安全与可用性。服务器位于欧盟境内,以符合 GDPR 要求。

第 3 条 — 平台业务

FlixBag 是一个数字化平台,用于撮合拥有多余行李公斤数的航空旅客与希望以具竞争力价格国际寄件的寄件人。

平台作为技术中介,不构成《法国运输法典》意义上的专业承运人。FlixBag 不作为寄件人与旅客之间所订立运输合同的当事方。

平台可在以下区域使用:法国本土、欧盟、法语非洲国家、加拿大、美国、中国、印度、巴基斯坦,并将逐步扩展至其他地区。

第 4 条 — 知识产权

4.1 知识产权

平台全部内容(文字、图片、图形、标识、图标、声音、软件、源代码、数据库、算法、设计、技术架构)为 FlixBag 或其许可方的专有财产,并受法国及国际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4.2 商标

“FlixBag”商标、FlixBag 标识以及“Sort-Bag”“Smart-Pricing”等名称均为 FlixBag 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未经授权的复制、模仿、使用或张贴(全部或部分)均被禁止。

4.3 禁止事项

未经 FlixBag 事先书面授权,禁止以任何方式或工艺对平台或其任何元素进行全部或部分复制、展示、修改、发布或改编。任何未经授权的利用均构成侵权,并可能依据《知识产权法典》第 L.335-2 条及其后条款承担刑事责任。

第 5 条 — 个人数据保护

FlixBag 在平台使用过程中收集与处理个人数据,并遵守 GDPR 与法国《信息技术与自由法》(修订版)。

  • 数据控制者:FlixBag(SASU)
  • 数据保护官(DPO):Judicael AHYI — dpo@flixbag.com
  • 主要目的:账户管理、撮合、定价、支付、物流跟踪、纠纷管理、平台改进
  • 用户权利:访问、更正、删除、限制、可携带、反对、身后指示
  • 权利行使联系dpo@flixbag.com 或邮寄至总部
  • 监管机构:法国 CNIL,3 Place de Fontenoy, TSA 80715, 75334 PARIS CEDEX 07

更多信息请参阅平台上的完整《隐私政策》。

第 6 条 — Cookies

平台使用 Cookies 与类似技术以保障正常运行、衡量受众并优化用户体验。依据法国《信息技术与自由法》第 82 条与 ePrivacy 指令 2002/58/EC,非严格必要 Cookies 将通过 Cookies 管理横幅征得用户同意。

用户可随时通过横幅或浏览器设置调整 Cookies 偏好。拒绝非必要 Cookies 不影响平台核心功能使用。

第 7 条 — 超链接

平台可能包含指向第三方网站的超链接。FlixBag 不控制这些网站内容,也不对其内容、数据保护实践或使用条款承担责任。

在第三方网站上设置指向 FlixBag 平台的超链接,须事先取得 FlixBag 的书面授权。

第 8 条 — 责任限制

FlixBag 力求平台持续可用,但无法保证永远持续、不间断可访问。FlixBag 不对互联网网络、用户设备故障或任何不可控因素导致的访问中断承担责任。

平台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 FlixBag 的承诺。FlixBag 可随时修改、更正或删除内容,且无需事先通知。

第 9 条 — 国际法规框架

鉴于 FlixBag 的国际业务,平台将根据相关司法辖区遵循如下法规:

  • 欧盟:GDPR、电子商务指令 2000/31/EC、消费者权利指令 2011/83/EU
  • 法国:LCEN(2004-575)、《信息技术与自由法》(78-17)、《消费者法典》、《商法典》
  • 加拿大:LPRPDE、反垃圾邮件法(CASL/LCAP)
  • 美国:CCPA、CAN-SPAM,以及联邦与州层面适用法律
  • 法语非洲:《马拉博公约》及各运营国家法律
  • 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PIPL)、网络安全法
  • 印度:数字个人数据保护法(DPDPA)、信息技术法
  • 巴基斯坦:电子犯罪预防法(PECA)及适用法律

第 10 条 — 调解与争议解决

10.1 消费争议调解

依据《消费者法典》第 L.611-1 条及其后条款,如与客服无法解决争议,消费者可免费向 FlixBag 指定的消费调解员申请调解:

  • 调解员:[调解员姓名]
  • 地址:[调解员完整地址]
  • 网站:[调解员 URL]

10.2 在线争议解决

依据欧盟第 524/2013 号条例第 14 条,欧盟委员会提供在线争议解决平台:https://ec.europa.eu/consumers/odr

10.3 管辖法院

如发生争议,Bourg-la-Reine(法国)辖区法院具有专属管辖权,但不影响消费者居住国强制性的管辖规则。

第 11 条 — 一般使用条款

平台使用受 FlixBag《使用条款》(CGU)约束。用户注册即视为完全且无保留地接受 CGU。

第 12 条 — 联系方式

如对本法律声明或平台运行有任何疑问:

客服support@flixbag.com
数据保护(DPO)dpo@flixbag.com
邮寄地址FlixBag — 53 rue hoffmann 92340 Bourg-la-Reine
电话+33 7 46 55 02 99
联系表单www.flixbag.com/contact

第 13 条 — 致谢

  • 设计与开发:FlixBag — 53 rue hoffmann 92340 Bourg-la-Reine
  • 视觉设计:[如适用,服务商名称]
  • 摄影与插图:[署名或“保留所有权利”]
  • 托管:Namecheap, Inc.

第 14 条 — 更新

本法律声明可能随时更新。以用户访问时平台上公布的版本为准。用户应定期查阅。

最后更新:05/02/2026

签署地点:Bourg-la-Reine,日期:05/02/2026

代表 FlixBag(SASU)

ARNAUD KINTOHOU,总裁(Président)